台湾行政当局通过草案 严禁复制人、人兽胎
台海网7月25日讯 台“行政院会”昨天通过“人类胚胎及胚胎干细胞研究条例”草案,明确禁止复制人、制造人兽受精胚胎,但可以复制胚胎取得干细胞,较欧盟、奥地利、日本等国宽松。
据台媒报道,从一九九六年英国复制出全球第一头复制羊桃莉后,体外细胞核转植技术引发的“复制人”引起相当大争议。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被视为解决基因缺陷疾病、器官缺损的钥匙,但也衍生人类过度操控生命的疑虑。
去年台“卫生署”公告“人类胚胎及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政策指引”,就已禁止制造复制人及人兽受精胚胎等,但仅止于道德劝说,并无罚责。
“行政院”昨天通过的草案,允许以体细胞核转植技术,把人类体细胞细胞核,植入去核后的动物卵细胞里,复制“人核植入畜体细胞”的混种胚胎,但此复制胚胎只限于取出胚胎干细胞研究,不能植入任何人或动物的子宫里,制造复制人。但“人畜受精卵”胚胎则是严格禁止。
“卫生署”医事处指出,各国对禁止制造复制人有共识,法令最宽松的是英国及新加坡,奥地利、爱尔兰等国完全禁止胚胎及胚胎干细胞研究,台湾草案的开放度较接近南韩、瑞典、以色列、澳洲跟中国大陆。
台湾干细胞学会常务理事、阳明大学干细胞研究中心主任李光申说,有些国家为了杜绝复制人的任何可能性,怕有人偷偷把复制细胞植入子宫里,连体细胞核转植技术都严格禁止。
草案也禁止以体外受精方式制造研究用胚胎,也不准许制造人类跟其他动物的受精胚胎。参与计划的研究助理、研究主持人的学生等,都不能捐卵,未成年女性也不能提供卵子。
但“卫生署”医事处也坦言,虽然研拟草案过程中,已邀请各界人士讨论,草案进入‘立法院’后“可预期会有不一样的声音”。